
各地表示将适当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
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,综合各地听证会的情况,听证参加人的主流意见是赞同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,但对各地电价听证方案提出了一些意见,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:一是认为第一档电量设置标准偏低;二是建议充分考虑家庭人口因素;三是建议适当考虑季节性因素;四是认为电量标准地区差异较大,东部沿海地区较高,中西部地区较低。此外,还涉及电费结算周期、合表用户提价、峰谷分时电价、低保户和五保户免费电量的政策落实、电力企业成本管理等方面的内容。
各地听证会结束后,有关部门在认真研究听证参加人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、充分听取民意、修改和完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,就听证参加人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做出了回应。对于第一档电量标准偏低的问题,各地普遍表示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适当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,目前第一档电量覆盖率已超过80%;阶梯电价制度试行一段时间后,可以根据用电增长情况适时调高电量标准。针对“一户多口”、“几代同堂”等家庭人口差异问题,各地表示将进一步细化方案,通过分表计量、增加第一档电量等方式酌情解决。关于免费电量操作问题,有些地方已经明确要按照尽可能方便老百姓的原则,通过“先征后返”或“即收即退”等方式确保低收入群体免费电量发放到位;通过设置不同季节电量标准等办法解决季节差异问题。
改变高收入群体享受更多低电价福利的现状
由于历史的原因,我国长期实行工业电价补贴居民电价的交叉补贴制度。从我国居民电力消费结构看,5%的高收入家庭消费了约24%的电量,这就意味着低电价政策的福利更多地由高收入群体享受。这既不利于社会公平,无形中也助长了电力资源的浪费。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,建立“多用者多付费”的阶梯电价制度是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的又一次实践。通过划分一、二、三档电量,较大幅提高第三档电量电价水平,在促进社会公平的同时,也可以培养全民节约资源、保护环境的意识,逐步养成节能减排的习惯。
实行居民阶梯电价也可以促进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。据介绍,2000年以来,我国能源消费年均增长约8%,其中电力消费年均增长约12%,天然气约20%,石油约7%。如果不发现可大范围推广的新能源,按照目前的消耗速度推算,我国剩余的石油可采年限不到15年,天然气39年,煤炭108年。与此同时,能源大量消耗所引发的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,如火电排放的二氧化硫占总排放量的42.5%,二氧化碳占总排放量的50%,环境污染问题非常突出。因此,节能减排、转变发展方式已成为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,功在当代、利泽子孙的唯一选择。
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,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节能减排主要还是要靠经济手段,而价格机制是最重要的经济杠杆。近年来,通过实行脱硫电价、差别电价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。这位负责人表示,要在全社会形成节能减排共识,绝非一朝一夕之功。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只是第一步,天然气、自来水等资源性产品都面临着与电力类似的问题。因此,利用价格杠杆撬动节能减排共识的形成,正当其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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